在8月15日召開的一次垃圾減量分類人大代表座談會上,市城管部門負責人透露,深圳擬立法推行垃圾處理費“隨袋征收”,以此推動垃圾分類回收和減量。羅惠軍認為,現階段智能設備所做的正向激勵,可以慢慢培養居民分類投放的習慣。
近日,晶報刊發的《深圳垃圾分類回收何以步履維艱?》就垃圾分類存在的問題,羅列了人大代表和有關部門的意見,引發再生資源行業熱議。近年,環保行動在社區遍地開花,不少社區擺放了政府設置的分類垃圾桶;環保公司的智能設備也頗受歡迎。然而,部分分類項目在社區短時間運營后卻無奈退出。深圳垃圾分類回收背后的困難在哪?近日,晶報記者走訪社區,專訪企業和循環經濟專家一探究竟。
“積分獎勵”回收項目
曾叫好卻不叫座
家住南山的市民韓女士近期發現,小區里出現了一臺智能塑料瓶回收機。7月29日,她抱著試一試的心態使用了一下,發現這臺機器還能“賺錢”!
這臺機器專門回收塑料瓶,2L以下的都能投放。第一次,韓女士帶了3個塑料瓶去投放,按照操作提示關注了該公司的公眾號后用手機號碼注冊了賬號。然后依次投入了3個飲料瓶,屏幕顯示選擇“捐贈”或“返利”。韓女士選擇“返利”后就在微信上收到了返利成功提醒,共0.15元。她最后選擇了提現,一分鐘后,錢款自動到賬微信零錢包。
8月2日,韓女士又收集了家中20個塑料飲料瓶。這一次,她又獲利1元錢。屏幕上還顯示了她所投的瓶子是深圳第56023937個瓶子,和上次的數量相比,多了43895個。這也意味著,不到一周時間內,深圳人向這家回收公司投放了4萬多個塑料瓶。
事實上,這樣的生活垃圾分類設備出現在小區里已經不新鮮。韓女士告訴記者,2015年,她所在的小區就曾進駐過一家廢品回收環保公司。工作人員每周會來小區進行一次集中收集,居民送去的廢品會按量兌換成積分。積分再兌換洗衣粉、餐巾、洗潔精等日用品。但該項目只做了一年多便退出社區了,韓女士至今不明白其中原因。
智能設備可正向激勵
居民分類投放垃圾
為探析其緣由,記者聽取了業內人士的看法。專做生活垃圾分類設備的深圳市粵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羅惠軍告訴記者,現階段智能設備所做的“積分激勵”尚在嘗試階段,智能設備企業在進入社區時也遇到了一些阻力。“比如說,一旦和市里的分類項目有正面沖突,我們就必須讓路。例如市里要求社區放置普通的分類垃圾桶,如果社區場地較小,智能設備就要給普通設備讓路,這就給我們帶來很多不必要的成本,也是現在進社區的難點所在。”羅惠軍說。
羅惠軍表示,政府目前正在推動的垃圾強制分類政策更有利于分類投放,且能給企業降低成本。但他也認為,目前的強制分類,還處在宣傳和培訓階段,居民的參與度不高,法律法規還沒到可以嚴格執行的時候。
在8月15日召開的一次垃圾減量分類人大代表座談會上,市城管部門負責人透露,深圳擬立法推行垃圾處理費“隨袋征收”,以此推動垃圾分類和減量。這意味著,市民未來可能要為扔垃圾付費。
羅惠軍認為,現階段智能設備所做的正向激勵,可以慢慢培養居民分類投放的習慣。而在未來,設備還可以為政府強制分類、“隨袋征收”提供技術和數據支持。“比如,誰亂投放了,設備可以采集數據給政府;還可以逆向收費,即對非再生資源,需要政府花錢處理的生活垃圾,我們可以代為政府收費。”
垃圾分類
強制與激勵可以并存
目前,羅惠軍的項目采用的是“強制+激勵”的模式,即政府做強制與公司做激勵相結合。“有數據顯示有‘激勵’和沒‘激勵’的小區,垃圾分類的數據是完全不同的。”
此外,他認為,智能分類的科學性是,各小區各類垃圾投放量可以精準測量。塑料、金屬、玻璃、有害垃圾,每天的產生量都能精準采集。“不像目前有的做普通分類的小區做的垃圾分類的臺賬,靠閉門造車估算。有了智能設備的測算,就能為后期的垃圾減量工作提供可靠依據。”
記者走訪發現,即便許多社區都設置了分類垃圾桶,但只要還保留有普通混收的垃圾桶,多數居民投放垃圾時仍不會分類。對此,市城管局負責人稱,今年上半年推出的垃圾分類2.0版本正在試點將樓層和地下室全部的垃圾投放設施撤掉,只在1樓或架空層設置分類投放點,并于4月開始試點3.0版本,發動志愿者每天傍晚7點-9點在分類點引導分類,希望藉此倡導居民從源頭上分得清分得細。未來4.0版本還將在投放點配置無線監控設施進行現場識別,也會不定期開展執法行動,并用“隨袋征收”的方式激勵居民參與。
市住建局物業監管處副處長瞿能友也認為,垃圾分類除了宣傳、督導、處罰,還應加上激勵,對于分類分得好的居民給予獎勵,做不好的給予處罰,老百姓的積極性就會不一樣。
羅惠軍認為,部分分類企業自身也存在問題,目前倒閉的幾家分類企業多是因采取了互聯網預約上門回收的模式導致的,人力成本高、回收的資源少。而采用固定回收點模式的企業都比較穩健;另外,幫政府作服務的企業缺少補貼也是個原因,他們需要回收低價值的資源,如玻璃,沒有補貼運營也會很吃力。
觀點
循環經濟專家:
垃圾分類應納入國家頂層設計
為解決市民和業內的困惑,晶報記者就此話題也咨詢了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垃圾資源化專委會副秘書長、深圳市英爾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海濤。他認為,垃圾分類變革需要政府做好頂層設計。
李海濤認為,頂層設計要從“三全、五制、四流”三方面去把握。“三全”指的是全主體、全流程、全品種。政府、企業、公益組織、居民都應有行動以承擔社會責任,并且有制度約束。政策設計要打通前端回收和后端收運及處理。再生資源企業也不能只挑價值高的資源回收,對于低價值的垃圾,政府應給予回收補貼。
“五制”即五個制度:一是垃圾減量補貼政策。他介紹:“目前低價值的垃圾得不到重視,像有毒有害、受污染的、廚余及大件垃圾實際占總量的60%-80%。減量補貼政策跟不上就解決不了全品種問題。”二是場地配套政策要跟上。他表示,政府應協調環境與地價,向發改委項目申請土地作為大型分揀基地,或循環利用基地。三是政府要落實生產責任延伸制,向環境污染企業收取處理回收基金,籌建再生行業物流體系,扶持企業的生產、運輸。四是制定特許經營權制度。可以特許幾家企業集中物流,將成本降到最低,則能使企業規模和邊際利潤最大化,保障其獲取資源的能力和權利。另外,還有綠色采購制度。政府應補貼綠色采購產業,讓再生產品有市場、有銷路。“目前,用建筑垃圾制作的行道磚、用廢玻璃做的保溫材料都漸趨成熟,政府應大力扶持對這類材料的采購。”
李海濤還認為,垃圾分類管理還要從物質流、價值流、信息流、環境流“四流”展開。要在垃圾生產、回收再利用、銷售的全程管理;且垃圾分類的每個流動環節都要增值、賺錢,他認為再生資源企業做不下去很大程度是價值流環節出了問題,越做越虧,把本應政府承擔的責任背在身上,場地、物流成本增高。要用回收基金補貼企業,才能使價值持續正向流轉。再次,政府部門要對大到再生資源行業總報表,小到每個社區垃圾產生數據、流向數據進行監控,提高效率。最后是從環境流上要求企業,不能以犧牲環境為成本處理危廢垃圾。
歸根結底,他認為,再生資源企業的可持續經營,離不開自身盈利模式的完善和有關部門配套政策的健全和連續,以及完善頂層設計。